5月10日,深圳市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24年度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通告,公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适用范围、补助情况和所需的申请材料。申请更新、改造或重大修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9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》《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深圳市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。
大修工作按照“公平公正、统筹兼顾、业主主导、政府鼓励”的原则实施,采用“业主分摊一部分、政府补助一部分”的筹资方式开展。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%的资金补助,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;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%的资金补助,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;旧梯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%的资金补助,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最终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以财政部门核拨资金情况为准。
光明区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申请更新、改造或重大修理的情形有三种:一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;二是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;三是使用年限10年以上且驱动方式、调速方式、控制方式落后,能耗高、噪音大的;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、磨损老化严重的。
所需要的申请材料有七项,一是2024年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申请表;二是营业执照/身份证;三是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承诺书;四是资金承诺书;五是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六是老旧电梯使用单位信用报告;七是提交所申请电梯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》复印件。